zf: 大千兄,“色声香味触不是客观存在,而是主观映象和感觉。”这一点小弟完全同意。 但如何理解产生这些主观感觉的“辐射能量作用”、“声波”、“挥发性物质”、“可溶性物质”、“机械刺激”? 这些参与了“主观感觉”生起的“客观现象”与龟毛兔角是否有区别? 如果行人对“辐射能量”、“声波”、“挥发性物质”、“可溶性物质”等假名安立的法: 一、不去推断存在着一个独立于人们认识感觉之外的客观物质世界; 二、不否定其能引起感觉的作用; 三、不用“识”来探讨此等作用的本源,而以业力来理解一切法产生的原因(如人见水,鬼见脓血,天人见甘露等)。 上述之“见”依唯识体系的观点如何评价? 换一个角度,能否说种子是为表述“已作业不失”作用的假名安立? “空中无色”之“无”是何意?是如龟毛兔角的无吗?若色为如龟毛兔角的无,则“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”中的“空”与断灭空有何区别?另外,与受想行识不二的空跟与色不二的空是否有区别? 大千: 可以说种子是为表诉“已作业不失”作用的假名安立,实际上凡夫所知一切法都是名言假立的,都不可能是实际存在的缘起法本身